服务指南
业务指引
用水知识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服务指南 > 业务指引 >

报装业务

发布时间:2018-09-14 02:51:51   来源:广西南丹城乡水务有限公司   浏览次数:
  1、居民申请新装自来水应提供以下资料:
  (1)经国土、住建部门审批的《南丹县申请办理供水、供电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广电网络审批表》;
  (2)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  (3)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,暂无产权证的,需提供建房土地使用证、建房规划许可证相等关证件;
  (4)属租赁关系的,需带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,并附产权人签署意见;
  (5)原来几家合用总表的,需提供近期水费发票复印件。
 
  2、单位申请新装自来水应提供以下资料:
  (1)经国土、住建部门审批的《南丹县申请办理供水、供电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广电网络审批表》;
  (2)单位申请报告;
  (3)本单位委派申请介绍信;
  (4)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)和项目批文;
  (5)地形图、征地批文、征地红线图、建筑物平面布置图;
  (6)各层给排水平面图和单位建筑给排水系统图。

  3、报装程序:
 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,到广西南丹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收费大厅4号窗口或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用水报装申请,填写《报装申请书》;我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技术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设计,制定供水方案和预算;申请人确认设计和预算后,立即签订《施工合同》、《供用水合同》;申请人缴纳工程费用后,公司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供水施工,3个工作日内完成无外线工程,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外线工程,长度大于50米的有外线工程,完成时间根据工程量计算;由我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进行工程验收,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,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并退还相关材料。 
  已安装自来水的用户,因各种原因需要扩大水表口径或更改表位的,应按规定重新到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申请手续,否则,因此造成违章的,按《城市供水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温馨提示
  业务受理地点:广西南丹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收费大厅4号窗口或南丹县政务中心(南丹县人劳局)
 工作时间:
  上午9:00——12:00  下午 3:00——6:00
  咨询电话:72121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