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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用水性质业务

发布时间:2018-09-14 02:49:32   来源:广西南丹城乡水务有限公司   浏览次数:
  变更用水性质业务是指某用水点的用水类别发生了改变,须要重新核定水费单价;或存在多种用水类别须要按比例计费(含重新调整比例)的业务。
  填写:业务单(更改用水类别)
  提供:业主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  在业务单“简要说明”栏中注明新、旧用水类别,核查属实后将于下一个收费周期生效。
   (一)用户信息中三个名称的关系:
    1、业主名:也就是表主名,必须与产权人或单位同名,以上表格中须要表主身份证(营业执照)复印件的业务必须跟业主同名;
    2、用户名:是指实际用水人(单位)名称,即是水费发票的“户名”;
    3、缴水费划账的账户名:是指具体缴水费的经办人的账户名称。三个名称可以同名也可以不同名。
   (二)可用作产权证明的几种资料:房产证、房产证办理回执、购房合同(带地址)、购房发票(带地址)、法院判决书、拍卖成交协议、用地红线图等。蓝底部分无需填写《业务单》。